赣县区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8-06 阅读:2132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68名到赣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学位。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属编制外聘用人员,具体招聘事务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8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办公室(赣县区人民医院设在医务科)。

  3.报名递交资料:应聘者携带《赣县区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决定。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岗位一经聘用,一律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2.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待遇按用人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4. 聘用的护理专业人员在2020年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中医专业人员在2021年未取得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 赣县区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 赣县区2020年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赣州市赣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报名截止:8月15日

温馨提示:因招聘信息、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如果您对事业单位招聘有疑问,可以及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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