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13 阅读:4003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为赣州市司法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公证员助理:5名;

2、会计兼文秘:1名。

二、岗位条件

(一)公证员助理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无犯罪记录;

3、大专学历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

2)具有一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二)会计兼文秘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无犯罪记录;

3、财会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4、能胜任相关文字工作;

5、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江新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写字楼三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4)应聘会计兼文秘岗位的,须提交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简历一份(高中阶段开始,须贴有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考试

1、公证员助理岗位:采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性、应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2、会计兼文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性、写作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司法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通知上岗。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试用期2个月,期间公证员助理岗位工资每月2600元,会计文秘岗位工资每月36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赣州市赣南公证处已聘用的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补助、福利、四险一金等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锐

联系电话:0797—8231641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

2021年7月13日

报名截止:7月30日

温馨提示:因招聘信息、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如果您对事业单位招聘有疑问,可以及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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