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南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为赣州市司法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公证员助理:5名;
2、会计兼文秘:1名。
二、岗位条件
(一)公证员助理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无犯罪记录;
3、大专学历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专业为法学;
(2)具有一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二)会计兼文秘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
2、无犯罪记录;
3、财会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4、能胜任相关文字工作;
5、为人正直诚实,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江新区长征大道6号金鹏雅典园写字楼三楼。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4)应聘会计兼文秘岗位的,须提交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简历一份(高中阶段开始,须贴有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考试
1、公证员助理岗位:采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性、应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2、会计兼文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性、写作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司法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通知上岗。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试用期2个月,期间公证员助理岗位工资每月2600元,会计文秘岗位工资每月36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赣州市赣南公证处已聘用的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补助、福利、四险一金等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锐
联系电话:0797—8231641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
2021年7月13日
报名截止:7月30日